喜报!鑫歆杰入围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监督抽检工作”名录!

日期:

202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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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7月11日,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办公室公印发了一份关于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抽检工作检测单位的通知。

工程实体监督检测(钢结构检测)项目,仅三家单位入围,鑫歆杰质量检测(上海)有限公司是其中一家单位。

喜报!鑫歆杰入围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监督抽检工作”名录!

2022年监督抽检重点工作要求

一、注重民生保障,结构安全相关质量监督抽检理念

1.聚焦住宅工程监督抽检

全面落实沪建安质监〔2022〕19号《2022年度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工作重点》沪建安质监〔2022〕15号《2022年度建筑工程质量整治重点》,聚焦公共安全,持续开展混凝土原材料质量及混凝土实体质量的专项整治。

2.持续加强装配式结构工程质量的监督抽检

继续全面落实沪建质安〔2018〕4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工程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沪建质安〔2020〕20 号《上海市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建筑防水技术质量管理导则》,加强钢筋套筒灌浆饱满性、预制构件的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查,加强外墙接缝防水质量的检查,确保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的灌浆连接质量及防水质量。


二、进一步加强监督抽检工作科学准确、工作规范的要求

1.监督抽检单位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确保监督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公正性。

2.监督抽样、实体检测及材料检测等均应全过程录制视频影像,且相关影像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3个月。

3.检测单位应当按规定保存样品,样品检测完毕后应当至少保留一个月。检测不合格样品处理前应征得委托单位的同意。

4.检测单位应当在检测完成后三日内向委托其检测的工程监督机构提交检测报告。检测不合格的,检测单位应当在完成检测后当日报告委托其检测的工程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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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进一步提高监督抽检的公开透明和严肃高效

1.各监督机构应严格落实《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督检测管理办法》,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监督抽检,应当采用“抽检分离,盲样检测”的方式,且不得委托对该实体已实施过检测的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抽检应纳入全市统一的监督抽检信息平台,逐步推进检测信息公开。

2.各区可根据情况设置考核样,对监督抽检单位的能力进行验证和比对。

3.现场实体监督检测时,各级监督机构应提前明确检测的工程部位。

4.监督机构对监督抽检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和实体,应当要求相关单位及时处理。

5.总站及各区监督机构应加强对监督抽检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加强对监督抽检单位的动态考核。

6.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工程监督抽检参与各方的执法检查,对弄虚作假、玩忽职守者,依法予以处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进行移交,由相关单位进一步追究其刑事责任。


       鑫歆杰质量检测(上海)有限公司将严格落实《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督检测管理办法》进行监督检测工作,确保监督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