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死9伤,长沙4.29特大倒塌事故后续来了!

日期:

2023-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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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9日12时24分,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金山桥街道金坪社区盘树湾组发生一起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造成54人死亡、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077.86万元。根据调查报告显示共80人被处理。


(1)涉事房主、湖南湘大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等14人被立案侦查、提起公诉;
(2)3任长沙市长、长沙市委书记等4名中管干部被问责;
(3)湖南省住建厅原厅长、长沙市住建局局长等62名公职人员被追责问责(其中4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8月1日,湖南省住建厅最新处罚
1、对该事故检测单位(湖南湘大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撤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警告、罚款3万元;
2、对挂靠人(汤俊)撤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罚款3万元。


当事人:湖南湘大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2MA4R3A8382

地址:长沙市望城区月亮岛街道银星安置小区A13栋07-08号门面

法定代表人:杨双富



你单位涉嫌在2021年8月申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时使用虚假职称人员,以欺骗手段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本机关于2023年5月25日立案调查。

经查明,你单位于2021年8月23日向我厅提交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报表》,申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2021年10月13日,我厅公告2021年第9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结果的公告(湘建许可〔2021〕418号),你单位取得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你单位在本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中,提交的二级结构注册工程师汤*非你单位实际受聘人员。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实:

证据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报表,证明你单位将二级结构注册工程师汤*列入与申请资质相关的主要检测人员名单;

证据二:关于2021年第9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结果的公告(湘建许可〔2021〕418号),证明你单位取得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证据三:调查(询问)笔录及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聘用合同,证明汤*承认与你单位签订了虚假劳动合同,并改由你单位缴纳社保用于申报资质;

证据四:微信转账截图,证明汤*微信收取你单位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挂靠费。

2023年7月3日,本机关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湘建执罚先告字〔2023〕39号),告知你单位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内容,并告知你单位依法享有的权利。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以及听证要求。

本机关认为,你单位在申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时使用虚假职称人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41号,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修正)第四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41号,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修正)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决定撤销你单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警告、罚款3万元;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上述罚款,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纳至湖南省财政厅国库处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号:800108495711011;开户行:长沙银行高信支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湖南省人民政府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起诉,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